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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0个村被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

发布时间:2020-01-20 16:17作者:荣海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第一批国家森林乡村名单,我市30个村(社区)荣列其中。

30个村(社区)分别是:汉滨区县河镇县河社区、流水镇中心社区、大竹园镇七堰社区、中原镇东沟口村,汉阴县城关镇三元村、平梁镇新河村,石泉县饶峰镇胜利村、中池镇堰坪村、后柳镇中坝村,宁陕县城关镇八亩村,筒车湾镇海棠园村,紫阳县城关镇青中村、高滩镇蓼坝村、向阳镇贾坪村,岚皋县四季镇天坪村、南宫山镇宏大村、南宫山镇桂花村,平利县长安镇金沙河村,镇坪县华坪镇团结村、曙坪镇阳安村、曙坪镇联合村,旬阳县铜钱关镇铜钱村、构元镇羊山村、石门镇楼房河村、仁河口镇水泉坪村,白河县卡子镇陈庄社区、冷水镇三院社区、宋家镇双喜村,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南月村、三里社区。

森林乡村是指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乡村。国家森林乡村则是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指导各地,运用一定的评价办法、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通过综合评价,将乡村绿化美化达到评价标准的乡村(以行政村为对象)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

开展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推进森林乡村建设指示精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措施和具体行动,也是安康市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补充,初步形成了市、县、村三个层次的森林城市建设基本框架,对安康市生态建设的推进、人居环境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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