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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3 10:35作者:

各县区林业局,局各有关科室,市森林公安局:

按照陕西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2014年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林科字[2014]174)文件精神,为建立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长效机制,市林业局制定《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安康市林业局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方案

安康市林业局

2014730

 

 

 

安康市林业局

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2014年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林科字[2014]174)文件精神,确保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精神,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侵犯、假冒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侵权、假冒植物新品种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植物新品种交易市场,保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激励创新,促进植物新品种培育,推动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二、打击范围
    打击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假冒授权品种,或者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的行为。重点打击侵犯、假冒观赏植物和经济林植物新品种权的违法行为。

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

(一)在经济林发展区和种苗基地集中打击侵犯他人品种权及制售假冒伪劣种苗的行为。以林木种苗、林用物资等重要商品为重点,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苗木等生产源头治理,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产区,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的行为,重点品种为核桃、油茶、茶叶、狮头柑、油桐及漆树等经济林树种,重点范围为全市11处国有苗圃、213个集体和个体苗圃及苗木花卉规模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检查苗木、花卉、种子有无标签(使用商品名时需注明学名或专业名称)、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子苗木、制售伪劣种苗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林木种苗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林木种苗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在林产品市场以人造板、木地板、木质门为重点,集中打击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依法查处林产品市场及滥用、冒用、伪造林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

(三)进一步强化林业用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市场的监管,集中查办严重坑农、害农恶性案件;积极配合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做好涉林坑农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行动安排
    1.动员摸底阶段(7月)。各县区林业局根据市林业局行动方案制定具体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开展宣传培训,印发打击侵犯、假冒植物新品种权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进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开展调查摸底,了解授权植物新品种的推广应用,以及侵权、假冒等情况,形成调查报告。
    2.重点检查阶段(7月——8月)。市、县区林业局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及时收集、汇总侵权假冒行为线索;重点检查授权品种的繁殖、生产、销售环节,包括苗圃、繁殖场、种苗花卉交易市场、经营门店等场所。    
    3.立案查处阶段(7月至9月)。根据违法线索,及时调查取证,认定违法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对假冒品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并报告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4.信息公开阶段(7月至10月)。按照《国务院批转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发〔20146号)等文件要求,主动公开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的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
    5.工作总结阶段(10月)。各县区林业局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0月底前将总结材料及《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假冒案件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安康市林业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专项行动要坚持整体推进,强化生产源头、流通、消费等关键环节整治,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过程治理。坚持突出重点,打防结合,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相衔接,结合林业生产实际,一手抓集中整治,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务求实效,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既要广造声势,更要扎扎实实,取得实效。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林业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行动扎实开展,取得成效。
    2.抓好宣传引导。各县区林业局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进行宣传,跟踪报道,形成打击植物新品种侵权、假冒行为的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积极引导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合法使用植物新品种。
    3.重视“两法”衔接。根据市、县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防止以罚代刑。
    4.适时检查指导。各县区林业局要督促检查本辖区专项行动的开展,及时报送专项行动有关材料。市林业局将加强指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及时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成立安康市林业局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邢新满    安康市林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高武常    安康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员:马治虎    安康市林业局林政科科长

        杨大洲    安康市林业局造林科科长

冉立军    安康市林业局种苗站副站长

        保长虎    安康市林业局政办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种苗管理站,承担日常工作。冉立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人:冉立军

  话:0915-3222948

QQ号码: 46219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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