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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林业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7-04-02 18:12作者: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安康市林业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我局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局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我局政办科查阅。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参见《安康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要在我局网站(网址:http://lyj.ankang.gov.cn/)上查阅《目录》,或到我局政办科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址: http://lyj.ankang.gov.cn/。受理点: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915-3213118

  我局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除涉密内容外,我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我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政办科;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915-3213118

  ·受理程序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益,申请人对所需要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人可以到我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1、我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于不属于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我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中止受理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我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主办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技术支持:安康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321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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