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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林区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20-02-28 09:42作者:刘道安
 

近日,石泉县森林公安分局下发《通告》,决定从现在开始至531日集中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林区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

   近期气候干燥,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因春耕生产、上坟祭扫及农事用火等野外非法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增多,对森林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平衡稳定构成很大威胁。为有效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按照上级森林公机关和县林业局、县公安局统一部署,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各种故意放火、擅自野外用火、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等行为;凡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有关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刘道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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