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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作组到化龙山开展 《巴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0-09-30 15:40作者:胡锋

9月28日,受陕西省秦岭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陕西省林业局委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李卫忠、张忠潮教授带领的《陕西省巴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起草工作组来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立法调研。这次调研,充分体现了省级层面对巴山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是省委、省政府和省秦岭办、省林业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视察调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务实之举,必将为化龙山保护区不断将自然保护事业推向前进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规政策保障。

28日下午,调研组在化龙山管理局召开座谈会,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化龙山管理局局长刘斌,化龙山管理局副局长施金铎、总工程师龙大学、副局长张义方和我局其他参会人员就《巴山管理办法》应该如何开展分区、分级保护,如何突出重点、开展合规利用等方面问题展开充分讨论。同时结合《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在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提出几点立法建议:一是建议《巴山管理办法》在对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区要按照分区保护原则,核心保护区严格管理,一般控制区比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试验区进行管理;二是建议对保护区内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水资源保护等工作明确保护区的执法主体资格,便于开展资源保护和执法管理;三是建议对乱采乱挖、乱捕乱猎违法行为的作案工具、采挖物、猎捕物在法律责任中明确切实可操作的处罚方式,以解决执法实践中操作难的问题。

在听取了我局人员的立法建议后,调研组认为,巴山地区作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化龙山保护区作为巴山北坡建立的第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功能发挥上起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颁布实施,保护区管理局在从严落实管理责任的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立法与执法实践经验,所提意见建议对《陕西省巴山生态环境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希望化龙山保护区继续发挥生态特区的重要作用,做巴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典范。

市发改委(秦岭办)、镇坪县发改局有关同志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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