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好也有“烦恼”,有烦恼就得有“解药”!7月29日,岚皋县林业局就野生动物致害人身财产保险政府救助补偿工作与中华联合保险股份岚皋支公司达成正式协议,全面启动野生动物致害救助保险机制,为县域范围内的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上了一份特殊的“保险”-- 今后,野生动物“闯祸”,政府投保“买单”。
近年来,随着该县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和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的不断增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成效明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增多、活动范围扩大。针对野生动物损坏农作物、伤害家畜乃至居民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毁坏生产生活设施等情况,为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野生动物损害人身财产安全问题,进一步降低野生动物损害对当地居民造成的损失,该县建立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保险机制,实现野生动物致害农户损失由政府“买单”,为广大林农的生命财产安全上了一道“安全锁”。
岚皋县林业局结合“学党史 践初心”主题教育活动,本着绿色发展、以民为本的理念、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完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与中华联合保险股份岚皋支公司签订《岚皋县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协议》,在保险期间内,岚皋县户籍人员在岚皋县行政区域内因遭受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伤害导致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的,中华联合保险股份岚皋支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救助补偿。
通过保险机制的探索实施,把野生动物致害所造成的损失成本降至更低,把预防和保障工作做得更实。该机制的启动,野生动物“闯祸” 保险公司赔钱,农户吃“闷头亏”的现象有望得到改变。
据悉,岚皋县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是全省“投保”面较大的县,其保障范围:岚皋县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户籍自然人,在岚皋县境内从事其他合法活动的人员;圈养的猪、羊、鸡等家禽;玉米、马铃薯、魔芋、红薯、水稻、大豆、中药材及经济林木、养蜂等产业遭受野生动物肇事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全县主要农作物参照农业保险理赔标准,新增中药材、蜂蜜、家禽、经济林、人身伤害理赔补偿。
通过种群调控、主动防控、事后补偿等方式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探索野猪危害防控有效机制和方法,最大限度降低野猪危害、减少群众损失,切实维护生态平衡和保障人民切身利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系统化开展野猪致害综合试点各项工作,及时总结有效经验和好的做法,充分发挥试点县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周边市县野猪致害防控工作提供学习借鉴样本,共同提升生态治理水平,共同维护秦巴生态和谐。
“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是岚皋县发展的金钥匙。此举将在保护野生动物与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方面实现双赢,为岚皋变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岚皋县林业局长周春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