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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五严五促”推进三级林长制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1-10-15 17:25作者:陈娟

自《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印发以来,石泉县林业局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科学发展、生态富民”为主体思路,以“增绿增效、护林兴林、生态富民”为主要任务,全面推进三级林长制体系建设,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石泉样板”工程打好坚实基础和强力保障。

严组织架构,促责任落实。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林长制体系建设要求,设立县、镇、村三级林长,构建以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为总林长,县委副书记和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总林长,县公安局局长为森林总警长的管理体系。同时,明确镇、村级林长、副林长、责任林长和森林警长的任职要求,并设立县、镇二级林长制办公室和林长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严时间把控,促排名前列。9月26日印发《实施方案》以来,县林业局紧抓时间节点,通知镇村林长制工作有关事项和重点工作,明确各区域出台林长制实施方案、召开镇村两级林长第一次会议及镇村二级林长、森林警长公示牌设立的时限,争取我县林长制工作推进在全市排名前列。

严区域划分,促网格治理。实行行政区域管理和权属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县级林长责任区域为联系镇的行政辖区,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镇行政辖区,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村行政辖区,严格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行政村林长、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森林资源管理队伍建设,保护网格内森林资源安全。

严督导检查,促疑难解决。成立林长制专项工作督导组,到各镇、各部门开展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度情况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协调解决各镇村在推行林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保障林长制工作顺利开展。

严宣传引导,促护林氛围。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警长名单,并在林区主要路口和森林显著位置竖立林长警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警长职责及森林林地概况,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为建好青山、管好青山、用活青山打好群众基础。

截至目前,我县三级林长制体系已建立,后期将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等各项措施和制度,使林长制在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更加突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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