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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全面开展封山禁牧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12 15:40作者:刘秋洪 胡润贵

为进一步巩固全县生态建设成果,加强林草资源管理,确保林草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退耕还林条例》《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以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近期,岚皋县全面开展封山禁牧各项工作。

发布《岚皋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封山禁牧的通告》,制定下发《岚皋县封山禁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封山禁牧范围、明确封山禁牧期限、明确封山禁牧区域禁止行为、明确违反规定处罚。张贴通告140份,相关单位、镇村签订责任书40份,制作封山禁牧警示牌15个。

    下一步,岚皋县继续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林政执法、强化督查考核,形成封山禁牧工作监管长效机制。围绕建设生态岚皋目标,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全面清理野外违规放牧行为,完善对舍饲养殖户的相关制度和审批手续,建立档案、加强监管,完善封山禁牧标牌、界桩、围栏等设施,确保封山禁牧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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