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无障碍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林业局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5 16:45作者:

按照《中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康市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索引》有关要求,现将安康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安康市林业局、安康市财政局依据《陕西省林业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到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林财发[2021]171号),20211215日联合下达安康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资金计划435万元,分别为汉滨区国有林场100万元、石泉县云雾山国有林场120万元、平利县千家坪国有林场100万元、白河县国有林场115万元补助资金,该笔资金计划已全部下达到项目县

公示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监督电话:3222452或12317

通信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

  

20211215

主办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915-3213118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714号-1 网站标识码:6109000037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