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全市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采伐计划,指导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工作。负责林地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负责林地征用、占用管理工作,监督林地开发利用。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林政案件稽查。组织开展林业草原政策、法律、法规、经营体制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工作。负责林业草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林业草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林业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林业法制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相关项目。
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专项调查和保护监测体系建设。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行政审批管理工作,指导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及其履约的有关工作。指导实施湿地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补偿工作。监督管理草原、湿地开发利用。负责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