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全市林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2、制订全市林业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3、指导全市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机构业务工作。
4、承担全市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作业设计、质量监督。
5、承担全市林业资源的调查(清查)监测、数据库建设管理、重大项目可研论证工作。
6、承担全市森林资源评估工作。
7、承担林业技术干部培训和农民林业技术培训普及工作。
8、承担市林学会日常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