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紧紧围绕“加快林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这个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党风廉政建设防腐败体系,推动林业又好又快的发展,镇坪县林业局制定了三项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一是制订了财务报销联审联签制度。为加强财务管理,针对林业系统人员多,业务杂,单位分散的实际。我局积极探索财务管理新机制,使财务管理达到了亮化硬化(领导、干部心里亮,相互信任不猜疑。财务管理程序化,硬梆梆,无机可投)。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报销,先经分管领导初审,再由分管财务领导签审,后由主要领导定审;班子成员因公报销由主要领导签报;主要领导因公报销由主管财务领导和纪检组长联审联签的财务报销制度。单位一把手不直接管财务。
二是重要事项、重大资金开支会议表决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局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为党组例会时间,工作管理上由各分管领导根据分工汇报上阶段工作,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民主决策重要工作,党组成员知晓重要事项,形成相互配合工作格局。
三是制订了林业局党员干部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由党员干部监督执行,要明确责任追究的对象,只要出现党员干部违法乱纪,都要追究责任,并且要追究到人。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干部评优,奖惩、推荐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