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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河森林公安扎实创人民满意单位

发布时间:2010-12-29 09:35作者:

镇坪县公安局浪河森林公安派出所在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基层单位工作中,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创建标准,夯实目标任务,坚持把“群众利益无小事”、“服务发展是大事”的理念贯穿始终,基本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林区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任务,达到了“干部勤廉、服务优质、办事公正、管理规范、环境整洁”的创建标准,创建工作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强抓宣传、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把《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刑法》、《治安处罚法》、《行诉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等15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作为主要内容,利用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讲,有效提高公众法规政策知晓率,自活动开展以来共办理宣传栏2期、案件处罚公式2期、宣传展板2起,组织乡镇村印发政策法规宣传明白纸近5000份、典型案例宣教5场次、入户宣传近1000次、召开各种宣传会议30余次。

二、严格执法,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一是及时组织实施“冬季行动和春季行动”,对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野生动植物利用等进行全面清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乡镇及村制定和完善管理措施;二是提前介入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的用材及占用林地管理,纠正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提供法律政策服务,妥善处理存在的问题,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前提下,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三是严格执法程序,增强打击惩治力度,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办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公民依法行事,结案率和合格率均为100%,错案率和败诉率均为零。

三、优化服务,提高执法工作质量。一是以公安机关开展的“三深入”活动为平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广泛联系群众,了解民情民愿,掌握林区动态,加强信息联络,共发警民联系卡298份,设立意见箱3个,制作岗位职责及监督牌(卡)33个并公布了联系电话等内容,极大的方便同群众联系。二是以干部作风整顿为基础,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25个,严格执行人民警察管理的法规政策,落实“五条禁令”的各项要求,民警中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政风行风及创建人民满意基层单位民主测评满意率在94%以上。三是以加强党支部建设为核心,狠抓民警教育管理。坚持做好联合支部各项工作,制定完善制度10个,发展党员1名。四是以内部管理为重点,注重抓好所容所貌建设,投资10万元进行机关美化、亮化、净化。

主办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915-321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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