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宁陕县林业系统干部在“五一”节假日前后的工作纪律,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近日,宁陕县林业局印发通知,就进一步加强“五一”期间干部纪律做出新的要求。
一是“五一”节假日前后,所有林业干部要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因事需请休假和不能按时到岗的,要按照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不得擅自离岗和不按时到岗。
二是公务车辆除森林公安分局备勤用车、森林防火备勤车辆外,其余公务车辆一律封存,钥匙上交办公室。
三是假期内严禁公款宴请、公款旅游等一切公款消费活动,违者从严处理。
四是县局防火办及木材检查站、朱鹮站要落实好带值班人员,防火、防汛带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带值班,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确保上下联系顺畅。
五是“五一”放假期间所有干部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认真检查办公室门窗和电源设施,加强防火、防盗措施,确保节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