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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森林公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7-03-20 07:56作者: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要求,不断开创森林公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局面,农林科技局森林公安支部召开支部扩大会议,对森林公安分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要求分局全体党员干部要适应新常态,树立新理念,明确十项举措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强化权力监督,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抓好《关于规范党政主要领导权力运行的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工作,全面推行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二是强化财务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财务监督小组认真履职,严格监督,财务室定期开展财务收支公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加班补助、差旅报销等相关规定;三是强化用人管理,单位人员岗位调整、后备干部推荐等人事问题,必须由分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经支部委员会审查通过后以支部委员会名义报农林科技局党委确定;四是加强项目管理,所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后再建设,支部要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五是严控物资采购,所有物品采购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通过规定程序询价采购,按规定要求集中采购的提前完善采购手续;六是规范案件办理,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相关规定办理各类案件,规范单位台帐,落实案件民警负责制、处罚集中讨论决定制、涉案物品处理公开制等规定,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以罚代刑、只裁决不执行和执行不到位等现象,及时整理装订案件并移送给分局法制员统一登记保管;七是加强警车管理,严格执行《岚皋县一般公务用车和综合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岚皋县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落实派车单制度,做到警车警用,执行车辆维修呈报制,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行为;八是加强警容风纪,严格执行公安部《人民警察警容风纪管理和纠察办法》,坚持着警服上班、办案,规范佩戴警服标准,杜绝着警服酗酒、打牌、说脏话,树立良好公众形象;九是强化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坚持私出请假、公出报备,禁止上班期间吃零食、打瞌睡、炒股、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十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查为政不为、政令不畅等问题,对不愿为、不会为(工作能力低)按照《岚皋县“为政不为”问责办法(暂行)》严肃问责。领导要率先垂范,党员干部要摆正位置,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执行。积极配合县纪委、农林科技局党委开展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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