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就爱读书,读书是我隐形的翅膀,是隐秘的快乐的泉源。
很多年前,刚刚改革开放,刚刚包产到户,山区农村的穷困与闭塞实在难以言表。
刚上小学的我,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一样匮乏,填不饱肚子但对书的渴望却像对食物的渴望一样强烈。没有小儿书报,没有电视,更没有电脑。我强烈的求知欲不知道如何抒发,捡到的破报纸、找到的旧书页,都成了我走出大山,探求外面世界的窗口。
可是我只会拼音,却不认识更多的字。只有等到每天晚上,妈妈从地里劳作回家后,一边做针线活等家务,一边就着煤油灯教我认几个字,但实在不能满足我学习的欲望。
一个温暖的春日,妈妈步行50余公里,专门到县城新华书店花二元五角钱买了一本《汉语词典》。那时鸡蛋才1分钱1个,相当于卖掉250个鸡蛋。
有了这本工具书,我便如饥似渴地读我能找到的每一张纸片,每一本书刊,不会的便查词典。妈妈也从班主任郭老师那里借来《语文报》、《小学生作文》给我读。在书的天地里,我自由自在地遨游,那个贫穷、封闭的小山村再也不能阻挡我求知的目光。
这本《汉语词典》,成了我最熟悉、最要好的朋友,熟悉到查哪个字我根本不用查部首或拼音,随手翻两下便能找到所在的页码。虽然搬了十几次家,词典仍一直完好保管至今,只是发黄的书页写满岁月的沧桑。
记得读完的第一套大部头是《红楼梦》,那是小学毕业的夏天,到已当民办老师的表哥家去玩时,竟然发现了这个宝贝,便软磨硬泡又搬出妈妈帮忙,才把书借回家。当我读着那些优美的文字,脑子里便不由浮现那个袅袅婷婷、弱不禁风的美丽女子,那“侬今葬花人笑痴,他日葬侬知是谁”的深沉的感伤。读完后,又把表哥另外三套名著一一借回家研读。白天坐在房檐下读,晚上又点着煤油灯看,不认得的字不懂的词就查汉语词典。可是由于家贫,煤油也要节约用,每天晚上真恨不得能像匡衡那样有地方“凿壁借光”。那是我初次读大部头课外书,虽然并不能真正理解黛玉葬花的悲苦与忧愁,不能理解水浒一百单八将的英雄与悲剧,不能理解诸葛亮的神秘与睿智,不能理解唐僧西天取经的艰难与执着,但是,“好读书不求甚解”的我却品尝到了读书的巨大快乐。书让我发现了另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另一个五光十色的空间。在书里,我仿佛尝到了蜜糖,看到了希望。[NextPage]
要开学了,四套书我也已经囫囵吞枣地看完,当我依依不舍将书还给表哥时,我心底就立下了一个小小的隐秘的愿望——长大了,我要自己挣钱买好多书!那一年,我刚刚11岁。
进入中学,课程越来越紧,老师的要求也越来越严,但课外书的渠道逐渐多了起来。学习好的同学都把全部时间花在功课上,但我依然拒绝不了书的诱惑,对书的兴趣一发而不可收。可惜能找到的多是金庸、古龙、梁羽生的武侠小说或者《封神演义》、《说岳全传》、《兴唐传》《薛丁山征西》等评书类、历史演义类小说。可我依旧看的入迷。在学校,晚上宿舍的电灯灭后,我常常躲在操场的路灯下,借着昏黄的灯光读书。周末回家后,为了不让妈妈看到我半夜仍在看闲书,便时常偷偷地躲在被子里,借着微弱的手电筒如饥似渴地读啊读。
武侠小说、演义小说那引人入胜的情节、细致入微的人物心理和动作描写、美不胜收的写景,在引我进入书的殿堂的同时,也让我的作文水平无形中得到了很大提高,可以说是受益匪浅。而且,书中的英雄主义、爱国主义精神也深深地触动我的灵魂,对我的世界观、人生观的形成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记得初二的一天晚自习,我把课本堆成小山状挡在课桌前方,津津有味地读着金庸的《碧血剑》,沉醉在金大侠笔下人物的豪侠义风之中。班主任苏老师走过来敲了敲我的课桌,我才如梦初醒,但已大错铸成,书被没收。而我,只有忍吃白饭节约了两个多月的菜钱(每顿自己带粮由学校统一蒸成饭,在学校买一勺菜3分钱),才买了本《碧血剑》还给那位借书给我的同学。[NextPage]
后来因转学要走,我到班主任那里去跟他告别,他拿出那本《碧血剑》对我说:“这本书我不会还给你。我要让你深深地记住,看坏书的危害。也许你会恨我,但你长大后会理解的。”虽然我从不认可武侠小说是“坏书”,但我也从没恨过他,相反的我对他有一种深沉的感激,我深深地记住了他的话,记住了他对学生的一片爱护之情。
高中的时候,在县城上学。有的城里同学家境比较好,在县文化馆办有借书证,经常租书到学校看。我连温饱尚不能解决,当然更没有钱去租书。由于我的成绩始终名列前茅,因此常常以教同学作业为交换,去换取借阅半天图书的机会。就这样,我如饥似渴地读了一些书籍,不加选择,也无法选择。由于租书是按天计费,为了赶在下午放学前读完然后让同学归还,我不但要利用下课时间读,有时还不得不在上课或自习时偷偷看课外书。在读了很多武侠小说的同时,也读到了一些中外名著,如安徒生的童话、一千零一夜、凡尔纳科幻小说等,曾为《丑小鸭》的奋斗而欢呼,为勇斗四十大盗的阿里巴巴的智慧而沉醉,为《鲁滨逊漂流记》而生冒险的情怀,为神秘的《八十天环游地球》、《海底两万里》而心生憧憬,为《李自成》、《红岩》、《永别了,武器》而充满战斗的豪情。在紧张的学习之余,我从书中汲取了进步的力量,从书中认识了美与丑、善与恶、高尚与低俗,逐渐树立了要做一个勇敢、正直、良善、快乐、高尚、朴实的人的理想。[NextPage]
考上大学,才真正拥有了读书的快乐时光。自习、课外时间大把大把的,图书馆还有读不完的种类繁多的免费书刊。这让我痴迷,让我沉醉。课余时间,我一头扎进书海里,宁可生活条件艰苦点,也不跟同学们一起利用课外时间带家教(我学的是师范)补贴生活费。在同学们卿卿我我谈恋爱,或者学跳舞、交朋友、忙交际的时候,我把课外时间几乎全部投入到读书中去,全然不顾衣着太过平凡简朴地走在校园里,同学们或许不屑的目光。
在这段时间里,我如饥似渴地阅读了大量的中外名著。从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里,我看到了撼人心魄的坚韧与顽强;从海明威的《海与老人》里,我读出了绝不放弃、绝不妥协、坚不可摧的精神力量;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懂得了珍惜,珍惜生命,珍惜每一天快乐的时光;路遥《平凡的世界》里,挫折与追求荡气回肠;欧·亨利的《最后一片叶子》中,小人物的伟大与高尚用生命铸成永不凋落的爱与希望。还有鲁迅、龙应台、钱钟书、三毛、余秋雨、贾平凹以及莎士比亚、培根、马克吐温、泰戈尔......
大学毕业时,同学中只有我一人用完了两本借书证,也就是说读完了600本书。虽然,错过了大学时恋爱的大好时光,也没有锻炼出自己出色的社交能力,但读书让我更加充实,更加快乐,让我的生命始终充满了阳光。
工作后第一次拿到工资,虽然不足300元,但那毕竟是我自己的收入,可以由着我自己支配。周末,我留下100元作当月的生活费,来到县城的新华书店,挑啊、拣啊,当我捧着一摞书走出书店时,发现口袋里剩下的人民币刚够乘车回数十公里外镇上的单位,苦笑着再次品尝了一回饥渴交迫但依然快乐的滋味。
工余时间,巡视家里的近千本图书,竟也有一种快乐的成就感。
睡前看看书,更是一种享受,一种乐趣。
书是良师,让我选择了正确的人生道路。
书是益友,伴我度过童年寂寞的时光。
读书,是隐形的翅膀,让我认识了外面的世界,飞到了所有想去的地方。
读书,是我永远的快乐的泉源,让我从来不会沉于自怨自艾、失意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