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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改新希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0-09-09 08:59作者:

“拿到林权证我非常高兴,这让我们全家都吃上了“定心丸”,我们一定会非常珍惜,好好来开发利用增加我们的收入”,当兴隆镇冠河口村村民杨全英领到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字样的绿本本时,她激动地向大家说道。平利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启动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紧密配合,目前林改配套工作扎实推进。

平利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量大面广,林权档案管理涉及9345704户农户,应纳入林改面积260.6万亩,宗地数165777宗,拍卖面积23万亩。为使全县群众了解林改的意义、目的、原则、范围、形式以及申报林权、办理林权证的程序等有关内容,林业局采取了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多种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标语、板报等媒介,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林改,形成了浓厚的氛围。县上成立了林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通过实行“县上领导,乡镇组织,村组操作,部门服务”的工作机制,为全县林改工作稳步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确保林权制度改革依照法定程序规范操作,提高林改工作人员的素质,平利县聘请省市专家给林改办工作人员及各乡镇分管领导、林业站长等100多人进行培训,随后镇、村逐级组织培训学习,使大家充分了解集体林改的目的和要求,掌握政策和方法,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妥推进。

为维护林区的社会安定,严格实行“三级调处,齐抓共管”的机制,建立县、乡(镇)、村林改纠纷调处机构,坚持以人为本与执行法律、法规相结合,尊重历史与照顾现实相结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与调节好林权争议相结合,积极调处林权纠纷,做到“户与户的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的纠纷不出乡(镇),乡(镇)与乡(镇)的纠纷不出县”。

为了确保林改成果与市场经济发展有效对接,促进山区林业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平利县按照“稳定体制,放活机制”的思路,积极引进林业加工企业。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平利租赁林地30万亩,林地租用后主要进行次生林和灌木林改造,发展以刺槐为主的速生林,用于生物发电。该公司计划在平利建一生物能源电厂,年发电量达到1.5兆千瓦,林地租用后,林农一次性得到流转费5400万元,年消耗林副产品240万吨,增加林产值4800万元。截至目前,已在5个村租用林地5.5万亩。

全县目前已完成发证户数16235户,发证本数19979本,发证宗地60108宗,发证面积83.9万亩。建立了规范化的林业产权服务中心,开展了林地流转试点工作,现已在兴隆镇6个村34个村民小组完成流转林地6万余亩。平利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将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推动林业发展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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