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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林业局:湿地保护 法治护航

发布时间:2022-06-02 11:38作者:陈瑾仪 夏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2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关于湿地保护和修复的法律。今年是中国加入《湿地公约》30周年,也是《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的第一年。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湿地保护修复,湿地生态状况持续改善。

石泉县汉江莲花古渡国家湿地公园主要由汉江干支流及其主要支流池河、中坝河为主体,汉江莲花古渡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区北起汉江干流石泉水库坝下,沿汉江而下至汉江与中坝河交汇处,并以两岸新老G316国道、G541国道及相应高程线以下河道范围,同时还包括池河口顺河而上至池河镇南,以及中坝河口顺河而上至夏家沟交汇处。其中湿地面积562.6公顷,湿地率61.03%。目前,石泉县莲花古渡湿地监测点已建成,并准备设立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负责湿地保护修护和日常监督,湿地保护体系已初步建立。陕西石泉莲花古渡国家湿地公园以61.03%的湿地,满足了湿地周边人口对湿地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等多种需求。

下一步,石泉县将严格落实《湿地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制度,用法治为莲花古渡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和修复工作保驾护航,并积极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真正理解、拥护、践行这部法律,发挥全县力量保护、爱护莲花古渡国家湿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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