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针对湿地保护的法律,填补了我国生态系统立法空白,丰富完善了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依法参与湿地保护的积极性,平利县林业局在县女娲文化广场开展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工作人员利用悬挂横幅、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详细讲解湿地保护法的实施日期、法律内容、法律责任以及陕西省的湿地保护条例等内容,并接受群众现场咨询。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0多份,增强了社会公众对湿地保护法的认识,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湿地的意识,形成了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达到了全民参与湿地保护的良好局面,促进湿地生态保护、生态产业、生态文化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