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停征育林基金后,过去的林业大县、山区县林业部门经费缺口很大,工作开展困难,急需加大中央转移支付力度,并从政策层面予以保障。”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林业厅厅长阎钢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再三强调。
阎钢军说,作为政府性基金,育林基金是各级政府扶持林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以江西为例。2011年-2015年,江西共征收育林基金16.28亿元。同期,全省利用育林基金安排的林业建设和管理支出总额达15.32亿元,占地方安排林业支出总额的30%以上,重点林业县占比超过50%,在保障全省森林培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火灾防控、森林资源保护等林业建设事业投入,维护基层林业部门行政管理开支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初,财政部下发《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同时明确将通过增加中央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加大预算保障力度等措施,确保地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但从实际来看,政策落实情况很不理想。”阎钢军说,尤其是对部分林业重点县,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无力落实文件要求,导致各地林业部门不同程度出现经费缺口加大、收支失衡,严重影响林业管理工作开展以及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
依旧以江西为例。2016年,崇义、婺源、铜鼓、安福、奉新、宜丰等6个典型林业县林业部门当年经费缺口巨大,其中仅崇义一县就高达1540万元,虽然通过财政支持、预借等方式解决了部分资金,经费缺口仍达数百万元。
究其原因,阎钢军认为,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后,一方面大幅减少了县级财政非税收入,导致财政收入总量减少;另一方面,因弥补育林基金停征后必要的林业建设管理投入,进一步增加了地方财政支出需求,从而加大了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
阎钢军建议,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解决基层财力不足、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经费难以保障的问题。继续加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投入力度,弥补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后形成的林业建设资金缺口,解决林业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同时,督促地方政府妥善安排预算,解决基层林业部门预算不足的问题,以保障林业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