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通知,部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精神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根据《意见》确定的任务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在落实《意见》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会同国资委、总工会等单位,召开国有企业贯彻落实《意见》座谈会,总结交流推广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成熟经验,指导国有企业贯彻落实《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会同工商联等单位,研商推动本地非国有企业完善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水平的具体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要以高技能领军人才服务保障工作为重点,为高技能领军人才设立服务窗口,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待遇政策。对经济结构调整中出现困难的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保障其稳定就业,对其配偶、子女有就业愿望但未就业的,积极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前培训,推荐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