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无障碍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林业局 > 林业信息 > 队伍建设 > 正文内容

加强科技能力推动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5-11-12 08:54作者:

为深入实施人才支撑、创新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我市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切实为林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近日,市林业局出台《安康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科技服务工作的意见》,着力推进林业科技服务工作。

一是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开展良种引进和选育工作,积极组织技术人员编制规范化栽培技术手册,大力推行科技人员下基层、进园区、到农户技术服务和科技宣传活动,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联系产业园区,建成一批科技示范基地。

二是提升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对园区和涉林企业科技研发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支持园区和涉林企业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鼓励企业和园区业主开展科技创新,除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项目资金、银行信贷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扶持政策。加强纵向和横向的协作与联系,重点研究解决良种选育、产品开发、品牌建设等关键性技术问题,推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发展。

三是健全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在机构改革中,保留县(区)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站),稳定林业科技队伍。大力推行科技人员下基层、进园区、到农户开展技术服务、抓点示范和科技宣传的作法,力争建成千亩以上科技示范基地100个、500亩以上的林业科技示范点1000个。

四是完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重点引进专业对口且急需的高层次、高学历人才,力争使80%的镇(办)林业站有1名本科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科技推广创新激励机制,落实好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调动科技人员科技研发和创新服务的积极性,催生林业经济发展新动力。

五是健全科技服务保障措施。成立林业科技创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科技创新工作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的考核体系,将科技创新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内容,强化督查落实。加大对科技创新服务的财政投入力度,落实涉林企业、园区业主科技投入责任,每年拿出不低于总投入5%的资金用于科技推广和研发,建立多层次的科技推广、创新经费投入机制。

 

主办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915-3213118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714号-1 网站标识码:6109000037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