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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林业局:多措并举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6-09 08:34作者:陈瑾仪 夏单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法》正式施行,为加强《湿地保护法》学习宣传,大力提高全社会对湿地保护的认知度,有效保护我县湿地生态系统,我局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开展《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贯彻氛围。

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开展。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湿地保护法》,提高对湿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在汉江莲花古渡国家湿地公园显著位置及周边社区乡镇人流密集处设立集中宣传点,通过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彩页、悬挂横幅、现场讲解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向群众大力宣传《湿地保护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现场为大家讲解“什么是湿地,为什么要保护湿地、湿地有哪些生态功能,保护湿地我们需要做什么、破坏湿地我们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等知识;三是利用电子显示屏、“石泉林业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新媒体平台,转发“世界湿地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图片、视频、文章等信息,普及湿地保护知识和湿地保护法。

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彩页800份,宣传购物袋300个,宣传纸杯800个,有效地向群众普及湿地保护法律知识,加强与群众的互动沟通,全面提高群众对《湿地保护法》知晓率和认知度,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主办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915-321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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