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安康在月河川道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实验区”的决策部署,加快月河川道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的建设步伐,推进陕南山地移民搬迁,市编委办公室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在月河川道人口规模较大、基础条件相对较好、产业发展特色明显、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恒口镇作为实验示范区的意见,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并正式批复。最近,市编委会就恒口示范区管理体制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问题作了专题研究并发文明确。
一是明确了管辖范围。恒口示范区管辖范围以恒口镇为核心,按照“两河四岸”的空间布局和“南进、东扩、西延”的基本思路,以建设“产业发展、功能完善、生态优美、人文宜居、带动力强,15平方公里、15万人口的小城市”为目标,辐射带动大同镇,总面积382.2平方公里,涉及147个行政村、3个社区,人口16.04万人。二是创新了管理体制。设立恒口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为汉滨区委、区政府派出机构,按照区委、区政府授权,统一领导和管理示范区内恒口、大同两镇的党建、经济、行政和社会事务,赋予示范区县级经济管理权。示范区内两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和惠农政策兑现按现有基数划入示范区管委会,建立相对独立的财政体制;赋予示范区县级规划、投资审批、土地出让、信贷、财政预算和财政政策制定、城市管理等职责权限,允许组织制定区域发展相关政策,实行项目直报和计划指标直达;示范区内社会治安、户籍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和文教卫生等社会管理工作由示范区管委会负责;示范区内诉讼管辖、案件审理、法律监督、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镇村换届选举等工作按原体制运行。三是赋予了职能职责。恒口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按照区委、区政府授权,履行恒口示范区党建、经济、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职责。恒口示范区党工委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示范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措施;研究决定示范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加强示范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抓好纪律检查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示范区政法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配合区人大、政协做好示范区的有关工作,指导、抓好群众团体工作。恒口示范区管委会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分区规划和建设性详细规划;研究、制定、实施示范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示范区科技创新工作;负责规划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和项目审批;负责示范区土地统征、储备和土地使用权转让;负责示范区融资平台建设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企业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示范区内两镇的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四是核定了机构编制。恒口示范区党工委书记由汉滨区主要领导兼任,恒口示范区管委会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监察审计局牌子)、经济发展和招商局、规划建设和住房管理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社会管理局等6个职能部门,人员编制从汉滨区撤并乡镇调剂。在恒口中心派出所的基础上更名组建恒口示范区公安局,享有县一级公安机关执法主体资格,负责恒口示范区内社会治安。人员编制和警力配备在相关队所调剂。同时撤销恒口中心派出所、汉滨区交警大队恒口中队。(源自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