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退耕还林是一项重大的生态修复工程,也是一项“德政”工程。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并提出了“退耕还林(草),封山育林,个体承包,以粮代赈”十六字工作方针。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快速行动,1999年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大规模的退耕还林工作。9年来国家累计投入我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资金27.67亿元,完成退耕地造林214.08万亩、荒山造林196.22万亩、封山育林6万亩,累计向全市10县区198个乡镇的49.03万农户、182.01万人兑现粮食折现补助23.12亿元、种苗费补助2.05亿元、管护费2.5亿元。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区在增加林草植被的同时,也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