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岚皋县编制的《岚皋县天保工程二期建设实施方案》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确保天保工程二期建设有序推进、顺利实施。按照中省有关要求,10月12日,岚皋县政府组织县林业、财政、计划、住建、人社等部门相关人员,特邀市天保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专题对《岚皋县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评审稿)》进行评审。
按照评审会相关程序,首先听取了岚皋县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编制情况介绍,专家评委针对有关具体问题展开了讨论,编制人员对专家评委提出的质疑进行了解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专家评委一致认为该《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明确、内容祥实、重点突出、措施得力,符合岚皋县生态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评委会原则通过该《实施方案》,并要求结合专家评委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审定后及时上报实施。
天保工程二期建设期限为十年,实施年度为2011-2020年,建设内容包括天然林管护、生态效益补偿、公益林建设、国营林场职工社会保险等,计划中央投资将达1.8亿元。天保二期工程建设的实施,对构建生态岚皋,发展绿色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居环境,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长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