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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绩斐然

发布时间:2009-02-08 15:26作者: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25讯 湖北宜昌市是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所在地,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核心,森林资源十分丰富,生物多样性富集。全市林业用地面积2203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69.2%,其中集体林地面积2116.13万亩。近两年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林改政策和中发〔200810号文件精神,始终把学习和宣传林改知识贯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过程,坚持把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手段,全方位加以推进,林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林地确权面积2103.15万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9.39%,已发放林权证1985.89万亩,占集体林面积的93.85。其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是前提。全市高度重视林改工作,始终坚持四级书记抓林改,做到各级书记亲自抓,政府领导全面抓,人大督办,政协视察,形成高位推动的格局。同时各级党委、政府把林改纳入主要工作,建立目标考核制,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省级试点县(市)宜都市仅用一年时间就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建立了规范齐全的林改档案;五峰县分管县长多次坐阵湾潭镇督办林改;湾潭镇党委书记亲自进村召开会议,审查方案,核查宗地。领导的重视和督抓,促进了林改平衡发展。

 二、把握政策,加强培训是根本。只有把握和吃透政策,才能正确指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此,全市狠抓了三项工作:一是市林业局专门编印了《林改百问》、《政策解读》和《文件汇编》等学习资料,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和林改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林改精神。二是市林业局与国家林业局林改办和中国绿色时报社联合举办了宜昌林业杯学习中央林改意见知识竞赛活动,全市共有8.4万人踊跃参加,掀起了学习贯彻中央林改意见的新高潮。三是组织业务培训359期,培训林改业务骨干22774人。

 三、宣传发动,正确引导是基础。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首先要解放思想,破除障碍,形成共识。为了抓好宣传发动和正确引导,全市先后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刷写宣传标语、印制宣传横幅、编发林改简报、发表新闻稿件、编制台历挂历、制作流程图表、发放明白袋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目的、任务、内容、目标和林农享有的权利等,把中央的林改政策宣传到每一个农户,让广大林农做一个清醒的参与者,正确引导农民深入了解林改,自觉支持林改,积极参与林改。

 四、阳光操作,还利于民是核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核心任务就是明晰产权、还利于民。全市集体林权除均山到户外,林改后仍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少部分林地全部实行均股到户,已经流转的林地确保实现均利到户,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和还利于民。同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改革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保证了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远安县北门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的弟弟熊韩华参加了一次林地竞拍,当他以700元的价格(标的价500元)竞买到一处6.5亩的山林后,谁都没意见。林权拍卖给了群众一个明白,还了干部一个清白。当地林农感慨地说:林改以后,政府重视林业了,干群关系拉近了,农民关心林业了,管护责任增强了,林区秩序转好了。

 五、核准四界,维护稳定是关键。打牢明晰产权和确权勘界这个基础,林改进程就会顺畅,留下的隐患就会少,改革也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取得实效。在林地确权勘界上,全市注重把林业三定两山合一山时参加分山的老领导、老党员、老同志请出来组成三老义务勘界工作队,参与现场勘界核实林权现状,掌握三情(山情、林情、民情),核准三界(村界、组界、宗地界)。对出现的权属纠纷,及时调解处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

 六、搭建平台,合理流转是重点。改革的目的是发展,只有通过搭建平台,营造条件,规范流转,才有有效地吸引资金和发挥林地效益。全市自2007年以来,以林业调查规范设计院(队)为主体,主动与有资质评估机构挂靠联合,在市直和各县(市、区)分别组建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和林业要素市场,制定出台了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管理办法,有效地促进了森林资源合理有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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