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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是前提。全市高度重视林改工作,始终坚持四级书记抓林改,做到各级书记亲自抓,政府领导全面抓,人大督办,政协视察,形成高位推动的格局。同时各级党委、政府把林改纳入主要工作,建立目标考核制,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省级试点县(市)宜都市仅用一年时间就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建立了规范齐全的林改档案;五峰县分管县长多次坐阵湾潭镇督办林改;湾潭镇党委书记亲自进村召开会议,审查方案,核查宗地。领导的重视和督抓,促进了林改平衡发展。
二、把握政策,加强培训是根本。只有把握和吃透政策,才能正确指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此,全市狠抓了三项工作:一是市林业局专门编印了《林改百问》、《政策解读》和《文件汇编》等学习资料,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和林改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林改精神。二是市林业局与国家林业局林改办和中国绿色时报社联合举办了“宜昌林业杯”学习中央林改意见知识竞赛活动,全市共有8.4万人踊跃参加,掀起了学习贯彻中央林改意见的新高潮。三是组织业务培训359期,培训林改业务骨干22774人。
三、宣传发动,正确引导是基础。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首先要解放思想,破除障碍,形成共识。为了抓好宣传发动和正确引导,全市先后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刷写宣传标语、印制宣传横幅、编发林改简报、发表新闻稿件、编制台历挂历、制作流程图表、发放明白袋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目的、任务、内容、目标和林农享有的权利等,把中央的林改政策宣传到每一个农户,让广大林农做一个清醒的参与者,正确引导农民深入了解林改,自觉支持林改,积极参与林改。
四、阳光操作,还利于民是核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核心任务就是明晰产权、还利于民。全市集体林权除均山到户外,林改后仍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少部分林地全部实行“均股”到户,已经流转的林地确保实现“均利”到户,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和还利于民。同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改革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保证了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远安县北门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的弟弟熊韩华参加了一次林地竞拍,当他以700元的价格(标的价500元)竞买到一处6.5亩的山林后,谁都没意见。林权拍卖给了群众一个“明白”,还了干部一个“清白”。当地林农感慨地说:“林改以后,政府重视林业了,干群关系拉近了,农民关心林业了,管护责任增强了,林区秩序转好了。”
五、核准四界,维护稳定是关键。打牢明晰产权和确权勘界这个基础,林改进程就会顺畅,留下的隐患就会少,改革也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取得实效。在林地确权勘界上,全市注重把“林业三定”和“两山合一山”时参加分山的老领导、老党员、老同志请出来组成“三老”义务勘界工作队,参与现场勘界核实林权现状,掌握“三情”(山情、林情、民情),核准“三界”(村界、组界、宗地界)。对出现的权属纠纷,及时调解处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
六、搭建平台,合理流转是重点。改革的目的是发展,只有通过搭建平台,营造条件,规范流转,才有有效地吸引资金和发挥林地效益。全市自2007年以来,以林业调查规范设计院(队)为主体,主动与有资质评估机构挂靠联合,在市直和各县(市、区)分别组建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和林业要素市场,制定出台了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管理办法,有效地促进了森林资源合理有序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