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岚皋县召开全县林长制工作推进会,会议发布《岚皋县1号总林长令》,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12名联镇县级林长及27个部门12个镇主要负责人参加。
总林长令中要求,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部署要求,围绕县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一个统揽、四县战略、八项行动”重要部署,严格执行省市总林长令,坚决扛起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以优异的生态空间建设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积极参与、共同发力。全县上下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过硬的作风,把林长制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实效。
会议强调,要责任再压实。推行林长制的过程就是落实责任制的过程,各级林长要知责尽责,切实把森林草原保护工作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位置来抓。各级林长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提升林长制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草有人养、责有人担。要基础再夯实。林长制落实效果怎么样,关键在“最后一公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推动力量下沉,扎实抓好乡镇林业管理机构和基层护林站建设,深化运用林长制智慧管控平台,加强公益护林员和护林队伍的专业化培训,切实把网格化管理模式落得更实、更好、更到位。要严格落实林草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政策,确保修复保护资金使用到位,各项修复工程顺利竣工。要措施再务实。要统筹做好“守绿、护绿、增绿、用绿、活绿”五篇文章,严厉打击伐木毁林、非法捕猎等违法行为,加强森林灾害防控和森林资源监测监管、保护利用,提升林业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扩大绿色总量、优化森林质量、提升生态效益。要科学谋划和发展山林经济,精准招商引资、延长产业链条,着力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实现生态受保护、林业增效益、群众得实惠的工作目标。要督查再严实。要常态化开展暗访抽查,深入了解各级林长履职情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曝光、跟踪督办,对问题背后涉及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追责问责。要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林长制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以压力传导推动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