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近期,我市农村一些地方连续发生胡蜂蜇人伤亡事故,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了认真做好胡蜂防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治工作。胡蜂俗称“葫芦包”,是一种毒性很强的昆虫。由于近几年我市生态环境的变化,农村一些地方“葫芦包”增多,并连续发生胡蜂蜇人,造成多起人员伤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扎实开展胡蜂防治工作。
二、加大防治宣传力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对胡蜂防治知识的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胡蜂的生活习性和危害性,增强预防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与“葫芦包”接触,避免伤人事故的发生。由市林业局牵头,市农业局、科技局、卫生局配合尽快编写胡蜂防治知识宣传提纲,在广播、电视、报纸、墙报上广泛宣传。
三、迅速组织力量,全力进行灭杀。当前胡蜂进入了冬眠期,各县区要抓住有利时机,以乡镇为单位,迅速组织力量,成立专业灭杀队伍,采取菊脂类药物消杀、人工捕杀等各种有效措施,对胡蜂进行灭杀。特别是公路沿线、村庄周围、学校附近等人口密集的地区,要集中力量,全部灭杀,确保不再发生人员伤亡。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胡蜂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秘书长王安利同志任组长,市林业、农业、卫生、公安、科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指导各县区抓好胡蜂防治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立即投入胡蜂防治工作,上下齐动,切实做好胡蜂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