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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九条措施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09-06-25 08:22作者:

岚皋县为了认真抓好林改工作,采取九条措施推进林改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县、乡、村三级成立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林改任务落实到乡、村、组,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抽调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组成驻乡镇工作指导组,巡回指导检查。采取县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干部包组、林业部门包技术的“四包”方法,分片包干。

二、正确定位,因地制宜。在林改工作中,坚持“增量、增收、增效、生态保护”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施策” 的原则,要求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有特色、有重点的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不搞一刀切。

三、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简报、宣传车、公开信、会议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林改政策及其意义,建立林改新闻信息发布、通报评比、信息联络、奖惩措施等机制,形成党政主要领导重视林改、林改工作人员倾心林改、广大干部群众支持林改的良好舆论氛围,把林改工作逐步推向深入。

四、加强培训,提高技能。针对全县林改工作量大、任务重的实际,逐级举办培训班,对47名县林改办工作人员、200余名乡镇干部、近500名村组干部进行培训,使他们能正确运用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

五、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结合全县林权现状,制定详细的林改工作操作程序,严格按照“两个三分之二”原则和“四签两不准”要求开展林改工作,做到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充分。

六、及早着手,调处纠纷。对林权争议和承包经营权或林权流转等争议引发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 的原则,制定和完善调处预案,明确职责,积极予以调处解决;对于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七、筹措资金,保障林改。为保证林改工作及时有效开展,县上多方筹措资金40万元用于购买林改必备的办公用品和相关设施,保证了全县林改工作的顺利实施。

八、加强管理,严格奖惩。制定了《林改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管理办法》和《林改外业勘界勾图人员考核奖惩补助办法》,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确保林改工作规范进行。

九、精心指导,促进林改。林改工作启动后,各乡镇迅速召开了林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包联乡镇的县级领导多次深入村组现场解决具体问题,县林改办和驻乡镇指导组及时跟踪检查指导,促进了林改质量和进度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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