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无障碍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林业局 > 林业信息 > 资源保护 > 正文内容

石泉县重视集体林改档案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09-10-24 16:28作者:

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是林改工作的历史记录,是客观反映林改工作的主要历史凭证,是维护林地、林木权利人合法权益和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林改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规范、完整、安全,石泉县林改办从林改工作开始就把记录建档作为整个林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统一部署,确保档案工作与林改工作同步进行,按照林改工作进度,在勘界确权完成后,及时对林改形成的档案资料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首先是要求各乡镇和行政村加强硬件设施建设,要有专门的档案室,要购买具有防火、防盗、防潮、防蛀功能的档案柜,配置档案盒或档案袋。村上要购置专用的铁制档案柜。二是要求各乡镇和行政村尽快收集整理林改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对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进行操作,要确保林改档案规范、整齐。为便于查阅,县林改办制定并下发了《石泉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归档资料编码表》,要求各乡镇对本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档案资料严格实行统一编号、代码管理,按县、乡镇、村、类别,分别编制代码进行区分,以S0000000为全县总编码格式(S-代表石泉县、00-乡镇、00-村、0-四大类别、00-材料分项)进行编码管理。三是要求各乡镇和行政村要健全档案使用管理制度,制定档案资料的归档、保管、查阅的具体管理办法,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职责,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

主办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技术支持:安康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3213118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714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37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