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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让党放心让农民得利

发布时间:2010-03-01 14:49作者: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123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厅局长座谈会上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级林业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出成效,做到真正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留后患不留隐忧,让党放心,让农民得利。目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顺利推开,取得了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良好效果,在全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但是在一些地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还存在一定的阻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次利益关系的再调整,损害的是部分集体组织的利益,一些干部不愿意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关键是在县上、乡镇上,要让基层干部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支持改革,带头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民获得了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但是许多林农想发展却没资金,想致富却没技术,这些都是林业部门必须解决的问题。

贾治邦强调,各级林业部门一定要怀着强烈的责任感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向深入。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认真学习中央10号文件以及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逐字逐句,把精神吃透;要培育典型,树立典型,总结典型,推广典型,用典型的力量教育人、引导人;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国两会前掀起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高潮,这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二要明晰产权,完善政策。切实把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明确到户,这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精髓。要坚持以分为主,以明晰产权为核心,培养技术过硬的林改干部队伍,采用更科学的技术手段进行确权发证,要建立详细的林改档案;要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三要减轻负担,放活经营。要切实减轻集体林改后林农负担,减少摊派,一经发现要坚决查处、曝光;要改革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切实落实处置权,让农民得到实惠;要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进行林地、林木流转,保证农民在流转中获得最大实惠。四要因地制宜,培育主导产业。用材林发展、低产低效林改造、林下经济以及森林旅游的发展,都要结合地方实际,发挥最大优势,引导农民培育主导产业,让农民从林地、林木经营中获得效益,得到实惠。五要转变职能,搞好服务。集体林改后,林业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做好政策、信息、技术、资金、金融、保险等服务,要培育发展林业合作组织,更好地服务林改、服务林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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