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林业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维护群众利益,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白河县林业局采取五项措施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狠抓队伍建设。组织林业执法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林业业务知识,在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并结合具体岗位需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资源管理和林业法规的培训,有效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政策水平,增强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工作、考勤、信访工作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制度。在林业行政执法中,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度》。在行政许可中,实行了公示制、统一受理制和检查制。对林业许可项目、审批程序、提交材料、收费标准和政策依据进行上墙公示。对林业局内部两个以上部门审批事项,统一规范到林政股审批,对被许可的事项,做到实地检查后审批。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以森林警察大队、林政股、木材检查站、种苗站为重点,严明执法纪律,打造阳光政务,实行优质服务。设立标准化监督岗,推行服务承诺、公开办事程序和开展效能建设等,对收费项目、标准、程序进行上墙公示,推行服务承诺,对林业执法人员实行办案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接受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监督。
四是实行优质服务。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在工作中推行“谁接待、谁负责”的制度,对每位前来办事的人员,首先热情让座,端茶倒水,可以审批的事项,认真按程序办理。不能审批的,细心解释。有疑难问题的,尽量帮助解决。
五是坚持公正执法。对招商引资企业,本着优化投资环境的原则,以规范为目的进行办案处理。严格收费标准,在收费中,做到收费“三公开”,即:公开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在工作中,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热情服务。木材检查站在实行木材运输检查时,文明执法、礼貌待人,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现象,未发现一起“三乱”投诉事件。森林公安、林政等林业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履行工作职责,无“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做到了文明、公开、服务、廉洁,保护森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