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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强力推进森林公安"五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0-10-26 08:15作者:

近日,镇坪县森林公安分局把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警民关系和谐化“五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议程,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五化”建设,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森林公安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围绕素质建警目标,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以“热爱镇坪,建设镇坪”为主题的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结合森林公安实际,组织全县森林公安干警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县委有关文件、领导讲话,公安部“五条禁令”等。每名民警的学习笔记达到10000字以上,2000字以上的心得体会文章达到3篇以上;针对民警年龄普遍偏高、接受系统化执法教育少的实际,每月开展一次执法业务培训,讲解日常需用的法律法规知识,点评前一阶段办案存在的问题,评析前一阶段优秀案卷,以先进带后进,根据个人法制素养,合理搭配办案人员,促进执法素养较低的同志在实践中学习提高;为适应现代化办案需要,要求全体民警在计算机运用方面达到会打字、会上网、会浏览、会下载、会收发电子邮件、会编辑文档、会存储管理查找删除文件;坚持每天自觉进行长跑、篮球、俯卧撑、仰卧起坐等训练。   

围绕执法文明目标,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规范程序、依法办案、以法治林”的林业行政执法方针,制定了“镇坪县森林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并将建设内容逐项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了规范化建设人人肩上有担子、有目标;建立完善了值班备勤、接处警管理、办案管理、法律文书管理、罚没款物管理、执法责任追究、巡逻值勤管理、民警8小时以外行为管理等10项规范性的规章制度,确保涉林行政和刑事执法严格、公正、文明、理性、平和、规范;成立案件审核领导小组、过错追究和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实行执法监管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经办、谁负责”的目标,局与办案单位、质量把关单位,办案单位与每名办案人员签订执法责任书,把质量责任细化到每个办案环节,责任到人。

围绕信息灵通目标,加强警务信息化建设。坚持以“金盾工程”二期建设为契机,制定了镇坪县森林公安分局《信息安全责任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安全值班制度》。全面摸清掌握 “三情”,根据全县山林资源分布特点,以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管理难度大的乡镇为重点,摸排山情、林情和社情,掌握林区动态,牢牢掌握防范和查处涉林案件的主动性;建立 “四网”(群防群治网、边界联防网、案件协查网、情报信息网)基础信息库,实现县内乡乡联防、乡内村村联防、村内户户联防,增强信息化技术保障水平。

围绕设施完善目标,加强保障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将森林公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基建经费纳入地方建设规划和财政预算,实现全额保障,并与地方公安同步享受中央和地方各项投资补助和优惠政策。进一步拓宽经费渠道,加大警用车辆配置、办公用房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巩固现有建设成果。全额落实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装备配备费等各项经费,尽力争取调整经费预算级别,实行一级财政预算。争取派出所建设项目和公安机关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抓好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分局办公办案设施投入,改善办公办案条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坚决制止乱罚款、乱收费、罚没收入与经费下拨挂钩的行为。

围绕形象树立目标,加强警民关系和谐化建设。推行“三不四一律”暖民心,即:全体民警工作期间不饮酒、不参与打牌等娱乐活动、不迟到早退;完成任务一律做到今日事、今日毕,不发生无效出警、拖拉办案等事件;机关上班期间一律做到有事办事、无事学习,不闲聊窜岗、不上网聊天;接待群众一律做到一接电话问好、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坐、一杯开水暖心、一句好话送行;行政执法一律做到让反映人和违法行为人“双满意”。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结、每案必复”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制度,大力推行谁接待、谁负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隐患消化在基层的目标。确保森林公安民警走到哪里,把良好的形象树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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