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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亮点纷呈

发布时间:2010-11-02 08:07作者:

紫阳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2009年元月启动、5月全面铺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策措施和工作程序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把质量关口,扎实有序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今年10月中旬全县全面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7.26万个农户、30.8万个农业人口,确权面积234.87万亩,完成林地勘界51.7万宗,签订、完善林地承包合同书24.4万份,林权纠纷调处率和明晰产权率均达100%,林权证正在紧张地制作、即将发到农户。10月下旬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

省检查验收组采取“听、看、查、访、问、评”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取3个乡镇中的6个村,通过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查验,走访农户,发放调查问卷和综合评定等形式,对紫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检查,并与村民代表进行交谈,广泛听取群众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省检查验收组听取县政府关于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和查看全县林改档案资料后,对紫阳县历时近两年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紫阳林改质量高,达到省检查验收标准,实现了广大农民群众和上级党委、政府与业务主管部门“三满意”目标。

紫阳县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五个显著特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督导有力。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林改《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县、乡镇、村都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定期研究部署林改工作。县上实行县级领导包联乡镇,派出25个县级林改督导组长期驻乡镇督查指导林改工作。县林改办下设行政组、业务组、宣传组、政策法规组、矛盾纠纷调处组,组织协调全县的林改工作。各乡镇向各村派驻了林改工作指导组,各村组选举产生了不少于5人的林改工作小组。县委、县政府将林改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林权矛盾纠纷处理责任制

二是宣传发动充分,林改深入人心。林改中,县上发出县委书记、县长《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致全县农民朋友的公开信5.2万份,召开林改动员培训会1239场、20多万人次,举办林改专题讲座50期,使参与林权制度改革的各级干部和群众明白改革任务、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同时全县张贴林改宣传标语3575幅,发放林改知识宣传单21089张,办板报567期,在省市县刊物发林改宣传稿件10篇,在市、县电视台、电台和网站播发林改稿件100多篇。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参与和积极支持林改,为林改的健康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坚持法定程序,实施“阳光”林改。在林改中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两个“三分之二”“四签两不准”制度、坚持林地权属落实三榜定案、坚持民主决策、坚持政策的连续性,充分保证广大农民的林改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确保依法林改、“阳光”林改。

四是准确勘界确权,及时调处纠纷。林改中,把准确勘界确权和及时调处林权纠纷作为提高林改质量的前提和工作重点,统一技术标准,严格操作程序,组织强有力的林改工作队伍,会同村组干部、林权当事人、林地四至接界人以及其它相关人员,认真勘界、准确确权,防止发生新的林权纠纷同时尊重历史,按照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原则,紧紧依靠群众,及时调处林权纠纷,依法维护权利人的权益。止目前全县没有发生一起林权纠纷上访。林区社会稳定、井然有序。

五是林改成效显著,林业发展加快。林改中坚决贯彻中央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实现了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目标。群众对林改的满意度高,大大激发了农民投资、投劳造林绿化和发展林业产业的积极性,全县林业发展步伐加快,实现了国土增绿、农民增收的目标。今年秋冬全县掀起了造林绿化和大户、大村和重点乡镇集中发展特色林业产业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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