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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出实招规范木材经营加工管理

发布时间:2011-09-28 22:49作者:

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汉阴县出实招、下硬茬,规范木材经营加工管理,确保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依法有序,合法经营。

一、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或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范围内经营加工,建立健全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台账,县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对检查三次以上的,未建立健全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台账,或受到林业行政处罚三次以上的,吊销其《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二、严格规范申办、审批程序,做到程序合法,布局合理。

1、木材经营加工企业需具备二名以上经过培训且熟练掌握操作技能的从业人员。

2、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企业或个人需具备200平方米以上的加工场地。

3、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或个人需具备5万元以上的流动资金,并开具资金证明。

4、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或个人年加工木材在300立方米以上。

5、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或个人设备老化、耗材量大的,必须更换耗材量小、能够合理利用的设备。

主办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915-321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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