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好全县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县林业局从2012年12月1日至30日在全县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一是盗猎野生动物行为;二是违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三是私自设电网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四是出售、收购加工、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五是非法驯养野生动物行为;六是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工作之便参与支持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行动中,该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板报、标语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刑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省市县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的文件精神。县“专项行动”严打领导小组与县新闻单位密切配合,以保护野生动物为主题,组织专题报道,对大案、要案,难案及法人违法、执法违法等问题,及时给予曝光。此次行动,该局共出动车辆23台次,执法人员112人,清理酒店宾馆36处,集贸市场26处,办理案件12起,处理15人,工作实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