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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全面加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

发布时间:2013-10-30 14:36作者:

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今冬明春森林资源安全,白河县坚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会议、宣传车等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向农户发放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材料,印发森林防火明白卡,设置警示牌,使森林防火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户,大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教育引导群众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增强森林资源保护自觉性。

二是落实防火责任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印发了《白河县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县、镇及时成立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坚持按森林权属谁所有、谁主管、谁负责、谁防火,做到国有林、集体林、个人承包林各负其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各镇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县、镇、村层层组建扑火队,落实扑火人员,及时购置、检修防火装备,开展业务培训,进行实战演练。

三是严格火源管理。切实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坚持和完善林区用火制度。县政府印发《关于严禁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森林内或距森林边缘100范围内实施烧荒、吸烟等行为,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需要野外用火的必须经镇审核批准,确定专人负责,落实防范措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林区的,由监管人负责监护,未经许可擅自野外用火的,依法从严查处。对重点林区实行分片包干,巡山护林,严防死守,加强防范,消除火灾隐患。

四是加强防火值班。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人员值班制度,实行零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报告火情信息,严禁瞒报、迟报、漏报和越级上报,防止因信息传递不通而贻误战机,确保火情信息畅通,火情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坚持依法治火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县森林公安局加大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在防火期内对一切用火实行依法管制,对违反用火规定的依照《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进行处罚,对造成森林火灾的依照有关法规从严追究违法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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