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局开展查隐患破火案专项行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白河县森林公安分局及时安排,于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了对“专项行动”的具体领导,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森林公安警察大队、森林公安派出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林区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各镇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确保了“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二是开展法规宣传。利用有线电视、宣传车、标语等新式,广泛宣传《刑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县政府《关于加强林区野外用火管理的通告》,先后组织人员深入到12个镇124个村进行广泛宣传,印发宣传材料8.5万份,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标语750余条,受教育群众达10万余人次。通过宣传,使“专项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资源保护意识,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三是快速查处案件。由局领导带队进行执法检查,组织人员深入重点林区镇开展摸底排查,突出林区治安、火灾查处等7个方面内容,进行重点打击整治,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专项治理整顿一批林区治安重点地区和问题,有效遏制林区非法野外用火违法行为。先后抽调112人次,出动车辆23车次,检查林区旅游景点、加工网点36处,查处野外用火和火灾案件12起,处罚12人,罚款15800元,使“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