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结合本县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广泛宣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宣传作为森林防火工作重要内容,林业、公安、民政等单位,相互配合,重点做好移风易俗和文明祭祀的宣传工作,通过有线电视、印发资料和制作宣传标语、设置文明祭祀告示牌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县林业局、教体局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活动,使青少年了解、掌握必要知识和技能,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规。通过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秉承传统,告别陋习,坚决抵制封建腐朽的祭祀活动,努力营造“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良好氛围。
二是崇尚科学,积极开展文明祭祀。积极引导群众提倡科学意识,树立文明新风。破除旧习,开展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络祭祀、心语祭祀、公祭悼念、撰写追忆文章等文明、健康、环保的祭祀活动。要求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以及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移风易俗,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并要求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从俭祭奠,文明祭祀,自觉破除陈规陋习,摒弃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拜祭活动, 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城乡居民群众。
三是强化责任,组织开展督查检查。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森林防火包抓机制,坚持县级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组、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包山头,明确目标,细化任务。针对节日祭祀“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分析群众祭祀的高峰时间、活动范围和行为习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和重点人群开展巡山检查,研究设卡地点和巡查路线,切实加强野外用火监管,排查火灾隐患,强化管理措施,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严防因祭祀烧纸引发森林火灾。
四是联合执法,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实行联合执法,加强火源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对公墓、群墓的入山要道口和重点区域设置检查站点,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行人严格检查,收缴或暂扣烟花、鞭炮、打火机等火种。同时,组织人员在林内、林缘进行巡护,及时劝阻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不文明祭祀行为。重点抓好党员干部对文明祭祀规定的落实,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或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出现焚烧纸钱香烛等行为的,一律实行行政问责。县森林公安结合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春季攻势”和“查隐患、管火源、破火案”专项行动,对不听劝阻、擅自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