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泉县林业局、公安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奖励群众举报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通告采取电话网络、来信来访、直接举报等方式,广泛收集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经县公安机关侦查破获的刑事案件或县林业、市场监管部门查实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将根据案件性质、等级给予200~20000元的奖励,同时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严格实施信息保密,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此举,进一步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刘道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