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实现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近日县政府专门下发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林木采伐、木材流通、木材经营、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防灾减灾、涉林案件查处等方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制定四条措施确保任务落实。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目标责任制,全县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森林资源保护“一盘棋”的思想,自觉承担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森林资源管理政策法规,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提高全民法制观念,着力营造全民共同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良好氛围。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森林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举报奖励等制度、重大事项约谈等长效机制,加强林业行政案件和林业刑事案件的查处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
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将森林资源数量增减、质量升降和保护管理好坏作为县对部门和各镇考核的重要内容,凡任期内对乱砍滥伐、非法侵占林地和乱捕滥猎制止不力,以及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森林植物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