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林业局:
现将《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陕林发[2010]9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务必于5月30日前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登记表报市局林政科。登记表报送一式五份,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aklzk@sina.com。
联系电话、传真:3213269
附件:1、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先进个人登记表
3、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先进单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