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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森林公安局2014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4-12-12 14:12作者:

安康市森林公安局2014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新增安康市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3]6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安康市森林公安局原属市林业局机关内设科室,20094月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同意升格为副县级行政单位,隶属于市林业局。全局政法专项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内设综合科、刑警大队两个科室,现实有政法编制民警8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综合科3人,刑警大队3人),工勤1名,提前离岗同志1名。20107月财务从市林业局分离独立核算,为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林区社会治安,打击林区违法犯罪活动,负责重、特大森林案件侦破工作,参与配合全市林地征占、林木种子案件的查处工作。

2、负责全市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录用、任免、奖惩、培训、抚恤及警衔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及全市森林公安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建设。

3、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防火基础设施、火灾扑救、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积极开展各项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落实“三个必训”,组织全市森林公安民警开展警务技能及业务知识培训,全面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围绕执法形象,加强执法考评监督,努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基础保障,大力推进信息化、标准化警务保障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全市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和案件查处,完成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一)坚持零基预算原则。全面推行零基预算,细化预算编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细化预算编制。根据《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要求,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资金,将部门的各项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财政预算。

(二)坚持增收节约原则。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细化预算编制,加强绩效考评,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精细、规范和透明。

(三)坚持收支平衡原则。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控制数,坚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预算项目,从严控制各项支出,做到收支平衡。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不包括临时人员。人员经费依据201312月底工资表,按照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安康市本级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收入预算632557元,支出预算632557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3077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778元。

附件:12014年安康市森林公安局收支预算总表

22014年安康市森林公安局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主办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915-321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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