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安财预[2013]77号)文件要求,现将市直林业系统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安康市林业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属行政全额拨款单位。机关内设政办科、计划财务科、造林科、林政科、蚕茶园艺科、林改科6个行政科室和种苗站1个参公管理单位。安康市林业局直属7个独立核算单位:其中:财政全额拨款单位6个,分别是陕西化龙山保护区管理局、安康市林技中心、安康市天保中心、安康市森林公安局、安康市蚕桑产业发展中心、安康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非财政拨款单位1个:陕西安康蚕种场。部门共计行政编制67人,事业编制141人,工勤岗位3人,离退休人员83人。(由于陕西安康蚕种场不属于财政拨款单位,部门预算未含蚕种场编制人数)
(二)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全市林业、蚕桑、茶果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协调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的实施,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养管理;组织指导森林培育、植树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苗、蚕种、果树种苗的管理,指导全市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3、负责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全市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4、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经营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5、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全市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7、制定、组织、实施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对全市木竹加工、林业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发展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建立农村林业合作组织。
8、负责审核、指导全市林业系统的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市林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
9、负责全市林业科技和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林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0、负责全市山川秀美工程的综合调研、规划协调、检查落实、总结验收工作。
11、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完成造林绿化50万亩,苗木花卉基地2万亩;新增特色经济林30万亩,新建茶园7万亩、改造5万亩,产茶2.1万吨;新建核桃园10万亩,林下种植达到100万亩,林下养殖1200万只(头);努力抓好157个林业园区的提质增效,新启动建设林业园区30个,建成市级园区20个,重点培育亿元以上园区4个、5000万元-1亿元园区15个、2000-5000万元园区30个;培育市级林业龙头企业10个,推荐申报省级林业龙头企业10个;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下,病虫危害成灾率控制在4.9‰以内。林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
三、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一)坚持零基预算原则。全面推行零基预算,细化预算编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细化预算编制。根据《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要求,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资金,将部门的各项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财政预算。
(二)坚持增收节约原则。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细化预算编制,加强绩效考评,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精细、规范和透明。
(三)坚持收支平衡原则。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控制数,坚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预算项目,从严控制各项支出,做到收支平衡。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安康市林业局机关、陕西化龙山保护区管理局、安康市林技中心、安康市天保中心、安康市森林公安局、安康市蚕桑产业发展中心、安康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单位7个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不包括临时人员。人员经费依据2014年12月底工资表,按照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安康市本级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1933.2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33.22万元。支出预算193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3.22万元,项目支出3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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