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安康市部门决算批复及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安财库〔2014〕16号)要求,现将市森林公安局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安康市森林公安局原属市林业局机关内设科室,2009年4月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同意升格为副县级行政单位,隶属于市林业局。全局政法专项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内设综合科、刑警大队两个科室,现实有政法编制民警9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综合科4人,刑警大队3人),工勤1名,提前离岗同志1名。2010年7月财务从市林业局分离独立核算,为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林区社会治安,打击林区违法犯罪活动,负责重、特大森林案件侦破工作,参与配合全市林地征占、林木种子案件的查处工作。
2、负责全市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录用、任免、奖惩、培训、抚恤及警衔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及全市森林公安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建设。
3、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防火基础设施、火灾扑救、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收支情况
2014年单位收入1640772.68元,支出1065270.49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96867.99元,其中项目支出年末结转结余1117301.50元。(因部分项目计划下达较迟)。
(二)“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4478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032元,公务接待7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