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无障碍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林业局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安康市林业局2016年部门财政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6-03-31 08:37作者:

 安康市林业局2016年部门财政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全市林业、蚕桑、茶果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协调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的实施,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养管理;组织指导森林培育、植树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苗、蚕种、果树种苗的管理,指导全市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3、负责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全市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4、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经营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5、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全市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7、制定、组织、实施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对全市木竹加工、林业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发展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建立农村林业合作组织。

8、负责审核、指导全市林业系统的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市林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

9、负责全市林业科技和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林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0、负责全市山川秀美工程的综合调研、规划协调、检查落实、总结验收工作。

11、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重点抓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建设陕西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市,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大力实施富硒茶叶创新行动计划,加大与云南农业大学的深度合作,抓好良种繁育、规模扩张、质量提升、宣传营销和产品创新等重点环节,参加和举办多种展会,扩大影响,实现安康富硒茶产业跨越式发展。完成造林绿化50万亩,义务植树750万株,建设苗木花卉基地2万亩;新建特色经济林基地30万亩,其中茶叶6万亩、核桃15万亩;新启动建设林业园区30个,新增市级林业园区20个以上,培育产值2000万元以上园区45个;创建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县2个、示范镇10个、示范村20个;林下种植达到110万亩,林下养殖1200万只(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内。林业总产值达到150亿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7个。具体包括:行政单位2个(市林业局机关和市森林公安局);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市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心);事业单位4个(陕西化龙山保护区管理局、安康市林技中心、安康市蚕桑产业发展中心、安康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以上7个单位全部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部门预算单位共计行政编制67人,事业编制145人,工勤岗位6人,离退休人员88人。(由于陕西安康蚕种场不属于财政行政事业拨款单位,未纳入2016年市级林业部门预算,预算中未含蚕种场编制人数)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安康市林业局机关、安康市森林公安局、安康市天保中心、陕西化龙山保护区管理局、安康市林技中心、安康市蚕桑产业发展中心、安康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单位7个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准聘人员,不包括临聘人员。人员经费依据201512月底工资表,按照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安康市本级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2492.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收入1826.93万元,纳入预算的业务费性质的专项预算650万元,非税及其他收入16万元。收入总额较上年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预算人员经费中将基本养老和住房公积金部分纳入当年预算,专项预算新增与云南大学院地合作项目专项资金。

2、支出预算明细情况。
  根据支出功能科目划分,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76.93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263.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7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5.87万元,农林水支出1541.61万元,住房保障129.43万元。

根据支出经济科目划分,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76.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76.1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33.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7.27万元,项目支出650万元。
  32016年“三公”经费的预算,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进行压缩,低于上年预算水平。会议费、培训费的预算严格按照市级财政下发的《会议费管理办法》以及《培训费管理办法》进行预算编制,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按规定程序及配置程序,经相关机构批准后实施。

附件:安康市林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

主办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915-3213118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714号-1 网站标识码:6109000037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