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安康市部门决算批复及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森林公安局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及基本情况。
我局为市林业局下属行政执法单位,其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全市林区社会治安,打击林区违法犯罪活动,负责重、特大森林案件侦破工作,参与配合全市林地征占、林木种子案件的查处工作。二是负责全市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录用、任免、奖惩、培训、抚恤及警衔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及全市森林公安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建设。三是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防火基础设施、火灾扑救、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
2009年4月市编办批准升格为副县级单位;设置综合科、刑警大队两个内设机构;全局政法专项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现实有政法编制民警8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综合科3人,刑警大队3人),工勤1名,退休同志1名。2010年7月财务从市林业局独立出来,为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
二、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情况。2015年财政预算拨款总收入2629234.3元。全年财政支出2310994.71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885.93元,项目支出1195108.78元。2015年共计结转资金698239.59元;累计结转、结余2795107.58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我局“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的预算和决算均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并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没有出国出境旅游、大额度招待费用、高档烟酒和购买礼品等行为,召开会议均有预算及审批清单和会议文件,不存在会议费超支问题。2015年我局没有公务接待费及会议费支出(2015年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两次),公车运行维护费36128.00元。
安康市森林公安局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