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陕南松材线虫病检疫监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级仪器设备类)委托协议》及《变更批复》陕林防检发【2016】11号文件,陕西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委托安康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实施该项目。经安康市财政局批准,该项目电子类采用协议供货方式进行采购、农用类采用询价招标方式采购,安康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2016年12月16日举行招标会,全程由安康市林业局纪委监察室派员参加。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低价中标和综合评比原则,经现场开标,最终确定排名如下:
1、电子类协议供货方
第一名:安康市金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名:安康市恒泰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名:安康市新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农用类询价采购供货方
第一名:安康市宏盛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名:安康市宏宇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第三名:安康市兴源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本公示有效期自即日起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康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三)相关请求及主张;(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3189606
安康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