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无障碍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林业局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安康市林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18 16:09作者:

安康市林业局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安康市林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全市林业、蚕桑、茶果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协调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的实施,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养管理;组织指导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组织指导全市后备战略资源培育;组织指导森林培育、植树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苗、蚕种、果树种苗的管理,指导全市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3、负责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全市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4、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经营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5、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全市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7、制定、组织、实施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对全市木竹加工、林业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发展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建立农村林业合作组织。

8、负责审核、指导全市林业系统的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市林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

9、负责全市林业科技和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0、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

2016年,安康市林业局继续立足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陕西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市为抓手,加大生态建设,主攻山林经济,突出茶叶核桃,发展森林旅游,强化资源保护,构建生态文明,努力实现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是造林绿化有序推进。紧盯全年造林绿化目标任务,完成造林绿化67.97万亩,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其中:人工造林48.38万亩、飞播造林10.5万亩、封山育林6.3万亩、低改2.79万亩,义务植树765.7万株。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进展顺利,林业部门承担的27项创森指标全部达标,并完成了自查评估工作。二是林业产业快速发展。紧盯生态建设脱贫目标,深入开展陕西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市创建工作,围绕六大特色产业,加快基地建设,实现规模扩张,突出发展茶叶、核桃。全市新建特色经济林42.4万亩,其中新建茶园6.74万亩、低改6.44万亩,产茶2.5万吨,新建核桃园19.19万亩,创建市级园区28个,市级山林经济示范县2个,全年实现林业综合产值154亿元,共争取中省财政专项资金7.73亿元。三是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加大茶叶品牌推广,统一品牌规范运营,扩大对外宣传。鼓励龙头企业开展标准质量体系认证,创建省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积极开展茶文化研究、交流与推广。拍摄了《安康富硒茶》形象宣传片,以北京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会为起点,在南水北调沿线城市成功举办6场推介会,既宣传了富硒茶,又宣传了安康林业,更宣传了生态安康。四是狠抓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加强宣传教育、严管野外火源、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巡查督导,逐步建立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努力提升装备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降低了火灾损失,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下。五是加强有害生物防治。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柑桔大食蝇、侧柏叶枯病、银杏大蚕蛾、马尾松毛虫、茶网蝽等重点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工作,将危害控制在较低水平,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4.8‰以内。六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牢固树立项目意识,瞄准中、省投资方向和重点,储备包装引进一批大项目,发挥项目在林业改革发展中的引领撬动作用,确保全年林业项目资金投入稳步增长。七是加大林业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以及官网、微博、微信以及自媒体等互联网技术,全方位宣传我市林业建设的新亮点、新成效、新经验,在林业网开设了创森专栏,搭建宣传平台,拓宽宣传渠道;组织编印了《创森工作手册》和《创森宣传手册》,普及创森知识;在安康电视台《安康新闻》开办“山林经济惠民生”专题专栏。

三、机构设置情况

市林业局机关内设行政科室6个和参公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政办科、计划财务科、造林绿化科、资源林政管理科、林业产业科、林业改革科和市种苗管理站。下设局属事业以及政法单位6个,其中2个正县级事业单位即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蚕桑产业发展中心;3个副县级事业单位即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参公)、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1个副县级政法单位市森林公安局(防火办),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市直林业系统行政事业单位总编制199个,其中行政编制32个,事业编制167个,实有干部职工185人,其中局机关25人(含工勤人员3人)、局属单位16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12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帐面价值9980.43万元。

六、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部门能够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务开支坚持公开透明、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的原则,将各项支出控制在最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决算收入9707.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99.23万元,其他收入2608.16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4204.79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市林业重点工程工作经费增加,新增安康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622万元等林业项目收入。

2016年决算支出693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6.79万元,主要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拨付相关补助资金而发生的费用;项目支出3335.93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及业务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支出较上年增加1277.51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市林业重点工程工作经费增加,新增安康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622万元等林业项目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99.23万元,支出6612.95万元。财政收入比去年增加了2298.94万元,增加原因在于2016年新增安康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622万元等林业项目收入;支出比上年增加了2047.80万元,增加原因是加快了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6年市林业局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12.95万元,其中主要有公共安全支出21.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97.72万元,农林水支出5914.2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00万元。

2016年决算中,支出按照性质分为:基本支出3414.1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959.66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454.48万元;项目支出3198.81万元。基本支出按照经济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736.6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52.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23.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6万元。

其他收入支出319.76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林业局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4、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林业局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5、“三公”经费等决算情况。

市林业局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总支出48.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10.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40万元。

全年无公车购买支出,年末公务车保有量15辆,运行维护费38.40万元,比上年减少4.3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抚育等林业重点工程和林业财政专项项目建设、检查、验收和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护等方面工作车辆运行支出。

全年公务接待累计193批次、1259人,公务接待费10.17万元,比上年增加3.32万元。主要用于中省相关部门对我市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和生态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考察、交流、调研接待支出,由于2016年中省加大投资力度,业务检查相对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同比增长。

2016年林业部门会议费支出62.91万元,主要是全市林业业务工作会议支出;培训费支出8.3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技术业务培训费用。会议费较上年同比增加39.95万元,主要为增加2016年度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安康富硒茶推介新闻发布会及局属单位召开技术培训会支出;培训费较上年同比减少14.66万元,主要是局属单位将当年培训费用计入会议费。

6、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我局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计784.43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同比增加208.71万元,增长原因主要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7、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全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1.76万元,主要办公设备购置,采购手续齐备。

八、2016年专项资金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专项资金支出3198.8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节能环保支出58.70万元、农林水支出3116.11万元、商品服务业支出24.00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安康市林业局部门2016年决算公开报表

 

 

                        安康市林业局

                        20179月18

主办单位:安康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915-3213118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714号-1 网站标识码:6109000037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66号